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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科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从事(一)在中国有关法律和法规鼓励和允许外商投资的精细化学,特种化学,基础化学,农业化学,塑料产品领域投资二)公司可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提供下列服务:,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用品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在国内外市场以代理和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协助其所投资企业招聘人员并提供技术培训,市场开发及北京市北京市咨询服务,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为其出具合适的担保三)根据审批,设计,建设化工园区,根据公司在园区内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同意),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并向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如下:,提供产品技术信息,市场信息,提供技术,设备的管理咨询和服务,对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分析,控制四)根据公司在园区内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向其提供如下综合服务:,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提供统一的财会业务咨询,服务和支持,统一维修管理其所投资企业的设备,提供基础配套设施,进行集中污水处理,提供消防安全支持,为其所投资企业内的职工提供基本的生活服务五),向零售商和工业,商业,机构等用户或其他批发商提供精细化学,特种化学,基础化学,农业化学和塑料产品的批发销售及相关的附属服务;商品批发;佣金代理;商品进出口;其他相关的配套业务六)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在国内外市场以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运输,仓储等综合服务七)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八)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九)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依法设立经营性租赁公司十)在其所投资企业投产前或其所投资企业新产品投产前,为进行产品市场开发,从其母公司进口与其所投资企业生产产品相关的母公司产品在国内试销;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十一)承接母公司,关联公司,境外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十二)向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十三)参与有对外承包工程经营权的中国企业的境外工程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在服务过程中,不断的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及服务理念,采用科学管理方案,规范的服务流程,确保了我们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 阿科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突出以客户为中心的价值准则,以“实力加朋友” 、“质量加服务”的信誉观念,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和竞争优势。 我公司位于北京市北京市-,- 公司立足于为客户服务,创造社会价值,把本公司打造为地区一流、全国一流的企业。 负责人张潇雨,电话:18198629818,13984889618 竭诚为广大客户服务! |